位于國家級新區(qū)、南京江北新區(qū)的一個造價逾4億元的市政工程項目,前后兩次公開招標,均先后“流產”。
但蹊蹺的是,對于第一次入圍的“擬中標候選人”落選,業(yè)主方公開了結果和理由;但第二輪“擬中標企業(yè)”為何意外落選,業(yè)主方卻未給予任何公開解釋和結果公示。
這也引發(fā)了外界質疑:這是否是業(yè)主方擅自否決、改變了中標結果?其中是否存在某些不便公開的貓膩呢?
對此,南京市江北新區(qū)公共工程建設中心(下簡稱江北工程建設中心)對澎湃新聞回應稱,之所以對第二次的“擬定中標人”也加以否決,是因為“擬中標企業(yè)”也存在問題。他表示,業(yè)主方進行第三輪重新招標完全符合規(guī)范的。
兩次公示的“擬中標人”均落選
南京市江北新區(qū)緯七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下簡稱緯七路一期工程)是今年江北新區(qū)的重點基礎設施工程,總投資5.68億元。
今年3月10日,招標人、南京市江北工程建設中心對外發(fā)布“緯七路一期工程”施工招投標公告。4月7日,開標結果顯示,南京同力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南京同力公司)成為該工程第一順序的擬中標企業(yè)。
然而,有人舉報該企業(yè)資質不達標。今年4月25日,《南京晨報》報道了該工程“擬中標企業(yè)”被指資質存在問題一事。
第二個“擬中標人”也遭“廢標”處理
據報道,招標人和江北新區(qū)管委會調查后,評標委員會重新進行了資格審查。最終,南京同力公司“落選”。
4月28日,江北工程建設中心重新公示工程的中標候選人。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在第二次的中標候選人公示名單中,原來排名第二的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中鐵四局)上升至第一順位,也就是“擬中標企業(yè)”。而原本擬中標的南京同力公司已出現在資格后審“不合格”名單中,不合格理由備注一欄寫著“城市互通立交或城市高價橋業(yè)績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然而,1個月不到,今年5月26日,南京江北工程建設中心又發(fā)布了一則施工招標公告,并標注為“重新招標第3次”。
“業(yè)主怎么又發(fā)布對該項目重新招標的公告了?是不是原本擬中標的企業(yè)又落選了?為何這一次沒有公開公示其落選的理由?”近日,同樣從事建筑工程行業(yè)的陳先生(化姓)對澎湃新聞表達了他的疑惑。
陳先生告訴記者,作為一名工程建筑從業(yè)者,他一直很關注業(yè)內動態(tài),他所在的公司在前期也曾留意過“緯七路一期工程”,但由于資質不夠,沒有進行投標。后來,南京當地媒體曝光了該工程擬中標企業(yè)存在資質問題后,他就一直關注著事態(tài)的進展。沒想到,“補位”的擬中標企業(yè)也“無聲無息”地突然“落選”了。
“這是招標人直接推翻了4月28日的擬定中標候選人公示啊,也沒看見具體的異議審查結果。他們這個行為合法嗎?”陳先生表示了質疑。
記者在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上查閱發(fā)現,南京緯七路一期工程的施工工程先后有過兩次“中標候選人”的公示,時間分別為4月7日、4月28日。
不過,5月26日,江北工程建設中心進行了重新招標(第3次)。
記者仔細對比了與前一次的招標公告,發(fā)現最新一次的重新招標公告與之前的大致相同,只是“工程合同預估價”由原來的4.01億元增加至4.12億元、“工程規(guī)模造價”由原來的8000萬提高至41267.422871萬元。除此之外,新的招標公告,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條件也更加細致具體。
那么,是不是第二次“擬中標企業(yè)”也落選了呢?
該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負責人、南京市江北新區(qū)公共工程建設中心工程監(jiān)督處副處長駱駿偉回復澎湃新聞:“(第三次)重新招標完全是符合規(guī)范的,得到監(jiān)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我們才進行的。”
至于重新招標的理由,他說是因為第二次擬中標人(中鐵四局)公示后,有人舉報和異議,“我們也進行了調查處理,五月上旬調查結束!
據駱駿偉介紹,他們已將調查過程和結果報呈了相應有關部門,目前處理“已經結束”了。
駱駿偉表示,“是中鐵四局的項目經理業(yè)績不符合我們招標文件要求”,“具體情況比較復雜”。他表示,他們與該項目經理之前的項目業(yè)主進行了核實,的確是存在問題。
澎湃新聞記者聯系到中鐵四局集團南京分公司一位負責人。他表示,他們公司之所以落選,主要是“標書內容認知上與業(yè)主沒有達成一致,雙方有爭議”。他以涉及公司機密為由,未作過多解釋。
“廢標”該如何處理
江北新區(qū)對第一次“擬中標人”不合格的審查結果進行了公示,那么,第二次為什么不公開相關的結果和理由呢?
“這一次沒有走、也不需要走重新評審的流程,因為這次認定的事實是不需要專家來評審的!瘪橋E偉對澎湃新聞說,這次投訴內容,他們調查核實后,報請了行政監(jiān)管部門——江北新區(qū)管委會,“監(jiān)管部門最后做了裁定!
駱駿偉說:“投訴內容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結果已經由監(jiān)管部門正式通報給了當事人,有完整的書面資料,對方也認同了該結果,已經把它作為廢標處理。”
廢標,也意味著,中鐵四局作為“擬定中標人”的身份已經被廢除。
“不再進行公示,是業(yè)主的權利。我們報請監(jiān)管部門同意后,還是決定進行重新招標!瘪橋E偉表示,目前招標正在進行中。
不過,中鐵四局南京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公司與南京同力公司的落選,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性質,“(業(yè)主方)斷斷續(xù)續(xù)找我們談了三次,雙方始終就認識不統一。匯報領導后,我們就放棄了!
長期從事工程項目法律服務工作的江蘇石立律師事務所甄磊律師對澎湃新聞表示,“廢標”的情況在工程招標中也是常見的,但業(yè)主方一般要公開結果并說明原因。
甄磊說,法律規(guī)定政府的重大工程必須經過招投標。招投標都是有條件,屬于公開公示項目,因此相關資質、要求、標準等條件也都需提前公開。招標屬于要約邀請,投標屬于要約,中標則是承諾即同意簽訂合同。
甄磊表示,業(yè)主方在招標文書中都會提前明確說明了項目經理等資質條件,如果投標人不符合要求,就需要公開理由!安唤涍^公示,隨意按照內在標準將其剔除,公開招投標就沒有了意義!闭缋诼蓭熣f。
(文章來源:元博網)